论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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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江辉.论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的构建[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9(1):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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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江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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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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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效辩护制度是保障死刑案件辩护质量的重要途径。有效辩护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有效辩护的判断标准和无效辩护之诉制度。我国死刑案件辩护缺少统一的辩护标准,也没有针对律师辩护质量不合格的程序性制裁措施。有效辩护制度从死刑案件辩护律师队伍的建设和死刑案件辩护质量的评价两个方面为死刑案件的辩护质量提供了判断标准。有效辩护制度将律师的辩护行为作为法庭的审查对象,在现有的判决形式中,增加对于辩护行为是否有效的无效辩护之诉,为死刑案件的辩护质量提供程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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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案件 有效辩护 无效辩护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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