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村庄共同体在承载生态多样性,维系乡村社会秩序,弥补国家基层治理不足等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在乡村人口分化和流动的背景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庄既不是滕尼斯式的村庄共同体,也不是原子化状态,而是呈现出介于二者之间,但趋向原子化的一种状态。文章通过个案研究发现,村庄精英借助村庄差序格局关系的社会资源和自身具备的外部资源,以行动干预方式,发起并塑造具有共同情感的符号和集体认同的村庄事件,发挥新媒介对村庄资源的整合功能,弥补国家基层组织应有的社会整合和利益分配功能,使“事件团结”再造村庄生活共同体和推进乡村建设具有可行性。但也应看到,村庄生活共同体再造还需国家有条件的干预,改进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机制,实现村庄集体资源的公正分配,这是推进乡村建设必须面对的现实利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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