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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引用本文:黄红.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J].劳动理论与实践,1994(4).
作者姓名:黄红
作者单位:重庆市劳动局
摘    要:举证责任,指谁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如果负有举证义务的人不能提出证据,则有可能导致在诉讼中败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可以理解为证明责任的承担,即案件的事实由谁来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问题。目前立法上尚无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由于无明确的举证制度,取证难、调查难等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问题,当前在仲裁工作中有两种观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应由企业方当事人承担。劳动争议,即当事人双方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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