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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与中国诗法理论——从杜甫“法自儒家有”说起
作者姓名:张红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 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杜甫《偶题》一诗是杜甫诗法理论发展成熟的标志,也是中国诗法理论的重要成果。诗中法自儒家有一语包含有深刻的诗学内涵及理论与实践意义,过去多以杜甫出自奉儒之家,祖父审言长于诗来解释,实难成立。作为诗圣的杜甫不仅实践了儒家之道,也对儒家之法有自觉的归依与探索。他将诗法的活水源头溯至先秦儒家,为汉魏六朝以来充分发展却备受诟病的形式传统正名定位,从法上肯定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并在近体声律形式定型之后,创变出新的声律形式,创造出新的文学典范,从而开启了一个新的诗歌时代。

关 键 词:杜甫  诗法理论  儒家  声律  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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