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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罚没财物处置:规则、问题与纠偏
作者姓名:黄锡生  何江
作者单位:1. 重庆大学法学院;2.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4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司法部重点课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
摘    要:"重收不重管"的罚没权力规制逻辑,使罚没财物处置这一后端环节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缺乏法治关照的后端环节又反作用于前端环节,使罚没权力沦为公权力"创收"的经营工具。实证研究表明,"兑现刺激"导致罚没财物处置缺乏社会性关照,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诱发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危机,"原罪化"倾向使罚没物品销毁失范,罚没收入奖励亟待摆脱"谬赏主义"之嫌。在资源社会性理念下,罚没权力的正当性需要从惩罚威慑犯罪和社会再分配两个方面进行证成。有鉴于此,应当通过罚没财物处置的社会化、禁止返还、销毁的谨慎化和专业化,以及奖励的精细化实现"自律";通过完善罚没财物处置的人民监督、司法审查和行政问责实现"他律"。

关 键 词:罚没权  罚没财物  资源社会性  “原罪化”倾向  社会化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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