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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时代
引用本文:马可.新个税时代[J].温州瞭望,2007(3).
作者姓名:马可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这是我国首次对高收入者的自行纳税申报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也是政府对“为富不税”、“为富不露”的行为,第一次用立法手段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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