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压力,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将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由于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尚未对历史债务建立补偿机制,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混账”运行,造成养老保险制度透支个人账户基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严重的空账使新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停留在现收现付模式,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加大了未来养老金给付的支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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