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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与新农村建设
引用本文:叶敬忠.留守妇女与新农村建设[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21(3):16-21.
作者姓名:叶敬忠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农业大学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计划)中国农村政策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以及德国EED基金会联合资助项目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归纳为二十字方针,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无疑是最重要的主体。然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且由于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把子女、配偶和老人留在了农村,形成留守人口。其中,留守妇女大多正处于劳动力年龄的黄金阶段,她们留守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抚养子女和照顾老人,这意味着她们在很多地区的农村已经成为经济和政治及其他领域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在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地区的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关 键 词:农村建设  妇女  农村劳动力  经济条件  社会主义  生产发展  社会结构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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