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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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连生.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J].学习与探索,2005,3(4):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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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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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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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工权利问题研究(04SJB7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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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走现代大农业之路,进而也必须推动农村富余劳动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实现这种转移,必须在城镇切实实现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这就必须完善法律救济机制,使农民工的劳动权利由“应然权利”变为“实然权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消除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的后顾之忧;支持农民工组建工会,以自身的组织力量来维护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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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 农村富余劳动人口 劳动权益 |
文章编号: | 1002-462X(2005)04-0072-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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