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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及税制设计
作者姓名:黄雪萍
作者单位:黄雪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摘    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抑制房价高涨、规范地主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但在开征物业税前要转变土地出让制度,建立科学的房地产评估体系,完善房地产产权制度,合理确实税负,避免旧房的重复征税等.在完成这些工作以后,我国才具备开征物业税的条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建议把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并为物业税,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收.

关 键 词:物业税  必要性  难点  税制设计
文章编号:1672-4755(2007)06-0069-02
修稿时间: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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