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自然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自然法思想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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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锦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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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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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属西北政法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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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自然主义是一种运用马克思主义对传统自然法思想的重构。传统自然法二元论的基本特征由于受到了怀疑论、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批判而难以为继,只有法律自然主义才能将二元论法律思想合理地延续。其次,法律自然主义则以"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中解决了自然法学说中个体与共同体分离这一逻辑困境,并通过为应然法与实然法之间提供一种经验性的实践介质而解决了其实证性困境。此外,法律自然主义也以其法律消亡论开释了传统自然法理论中的固有矛盾,从而重构了一幅适合当代中国社会马克思主义版本的自然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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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自然主义 马克思主义 自然法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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