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权体系的理论构架与立法思考--以物权立法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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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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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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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关于所有权立法的问题正处在激烈的论争之中.笔者认为,"三分法"的模式已不符合当今中国的经济结构,但在物权法中不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加以规定,令这两种重要的所有权失之规范,不符合中国社会的客观实际.因此取消"三分法",构建统一的所有权制度,在此基础上特别规定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所有权体系的合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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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体系 所有制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5)07-0067-05 |
修稿时间: | 2005-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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