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企业概念与国企改革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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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津京,荣朝和.关于公企业概念与国企改革的探讨[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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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津京 荣朝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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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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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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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企业是西方国有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政府在公企业设立、资源获取、资产管理、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及重大决策中的权利义务均由公企业的单独立法加以规定。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遵循了公司化改革路径,国有企业被置于公司法基本框架下,政府与国有企业形成股东与公司的基本关系。但在这种法律关系框架下,国有企业特定公共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可能引发国家权力与法治原则之间的潜在冲突。本文认为,我国应根据国有经济所处的不同领域采取分类改革思路,在特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适当借鉴西方公企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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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改革 公司制企业 公企业 单独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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