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诉”法律思想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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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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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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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传统的“无诉”法律思想反映了古代统治阶级建立和谐社会的理想。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他们重视道德教化以预防纠纷、重视调解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统治阶级轻视法律和诉讼,把诉讼与和谐社会对立起来。法律在化解社会纠纷,实现社会公正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当重视法制建设,充分发挥诉讼在解决社会纠纷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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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诉 和谐社会 纠纷 调解 诉讼 |
文章编号: | 1004-7387(2008)01-0197-03 |
修稿时间: | 2007-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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