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变“黑金”的交易——杨立峰贪污、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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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桂检.税款变“黑金”的交易——杨立峰贪污、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剖析[J].今日南国,2006(24):13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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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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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4年,杨立峰就任广西柳州市税务局副局长,1991年任局长。1994年,国税、地税分设,他担任了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又兼国税局长柳州市市长助理。自1992年至1997年,杨立峰贪污公款277万元人民币,还有1052万余元人民币、3.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擅自挪用大笔税款进行投资或借给其他单位使用,造成950万元损失。2003年6月,时年56岁的杨立峰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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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杨立峰 玩忽职守 国家税务局 贪污 交易 黑金 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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