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和秦汉时期的父权家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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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煜.西周和秦汉时期的父权家长制[J].殷都学刊,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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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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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上古时代的父权家长制到西周、秦汉时期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父权表现在对子女的生杀权、人身专制权、婚姻状况的决定权、思想专制权和财产支配权等方面。究其发展巩固的原因是由于父权家长制家庭特殊的血缘组织关系和这种家庭上下等级关系适合奴隶主阶级和封建主阶级统治的需要。维护家庭中的父权家长制权威同维护奴隶主和封建君主的权威具有一致性。父权家长制对周代君臣上下等级差别的政治体制和统治方式有深刻的影响。对秦汉乃至以后的封建统治,既起到了稳固的作用,又造成了父权专制和子女的愚从,进而压制人的创新精神,严重阻碍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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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父权家长制 血缘关系 家庭 宗法制度 君权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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