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视野下的侦查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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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震,张刚.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视野下的侦查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为视角[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1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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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震 张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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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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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田在谋和李震主持的公安部2009年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09LLYJSDST026):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视野下的侦查程序完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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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现代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现行《刑事诉讼法》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平衡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程序设计上权力运行的失衡;错误拘留国家赔偿制度的掣肘;部分特殊立法缺失;立案、拘留、逮捕、讯问、搜查和扣押措施执行不规范。其主要原因是:立法层面——立法理念有失偏颇;体制层面——侦查权力配置上的错位;机制方面——警力配置及警察权利保护不足。应从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增加特别立法以及制定完善公安机关部门规章、规定三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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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控制犯罪 保障人权 侦查程序 侦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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