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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拒交哪些费
引用本文:汉生.消费者可拒交哪些费[J].经营管理者,1998(3).
作者姓名:汉生
摘    要:<正> 财政部门和国家计委最近公布了必须取消的收费项目,其中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项目有: 公安部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费;弃婴收养入户费;寻人查询费;办理居民身份证加急费。 劳动部门:劳务许可证费;待业证费;转非手续费;服务费。 铁路部门:车票附加费;标签服务费;窗口预订票费;列车卧铺服务费;团体旅客加挂服务费;加挂服务费;加挂车补卧铺服务费;货物安全押运费;剪票费;旅客提前进站费;站台开水费;候车服务费;站内厕所收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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