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封建社会自耕农土地所有权的国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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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论中国封建社会自耕农土地所有权的国有性[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3(2):15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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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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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哈尔滨,1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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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封建社会自耕农土地所有权具有两重性,即兼具私有与国有两种成分。自耕农土地所有权的国有成分,主要体现在自耕农的土地是不完全的私有土地,其土地的获得、继承、买卖及对剩余劳动的占有等方面都在国家的控制和支配下,沉重的赋役剥削使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仅能部分地获得经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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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封建社会 自耕农 土地所有权 国有成分 |
文章编号: | 1007-4937(2008)02-0150-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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