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确立、发展和创新——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宪政思想为中心的历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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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宝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确立、发展和创新——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宪政思想为中心的历史考察[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28(5): 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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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宝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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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 北京1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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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初步建构了发展社会主义宪政的整体框架,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新道路;邓小平在领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恢复了毛泽东开辟的中国特色的宪政道路,形成了社会主义宪政发展的新局面;江泽民与时俱进地丰富了社会主义宪政的理论和实践,依法治国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继载入党章并写入宪法,使中国的宪政建设进入了前景更为广阔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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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宪政思想 |
文章编号: | 1000-5226(2004)05-0101-03 |
修稿时间: | 2004-05-07 |
The Establishment,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of the Socialist Constitu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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