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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的主体
引用本文:彭华民.论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的主体[J].社会学研究,1988(5).
作者姓名:彭华民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社会学系
摘    要:发展是当今世界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在西方国家日益高涨的反增长的呼声中,在发展中国家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战略受挫以后,人们意识到,财富量的增长并不是发展的同义语,经济发展不能等同于人的发展。他们从各国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的目标,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而人是实现目标活动的主体。只有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能实现,财富的增长才能给人带来快乐;只有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才得到真正的承认,人才能真正地做为发展的主体,通过对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活动的参与,获得自身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并且将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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