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与法律需求——以北京的调查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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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麦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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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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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美国律师基金会的博士奖学金的支持下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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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是对中国的纠纷情况进行的经验研究。由于中国社会仍然呈现出法律多元主义的情况,所以作者研究了人们对各种纠纷解决机构的需求、使用,以及满意程度情况。研究发现,虽然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法制化,但法律的实用性仍然非常有限。同时,传统的主要纠纷处理机构,比如工作单位和居民区水平上的调解委员会仍然以一种重要的、高度模糊的方式发挥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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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需求 纠纷 纠纷处理机构 满意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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