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治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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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可军.论行政法治思维[J].东岳论丛,2013,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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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可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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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社会科学院《东岳论丛》编辑部,山东济南,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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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法治思维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运用行政法治的基本原理、精神与逻辑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其内涵是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要具有依良法行政理念、权力制约和权利本位思想、民主行政精神、正当程序意识、责任行政观念等思维品性。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法治思维行政有助于转变行政方式,有利于提高行政主体化解矛盾、降低风险的能力,能保障依法行政的常态化以及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我们应当通过普及行政法律知识,从增强行政法治观念与意识,培植行政法治文化,强化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来促进行政主体行政法治思维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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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主体 行政法治思维 思维品性 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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