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若干疑难问题析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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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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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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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证期间的问题一直是担保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保证期间既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要素,又是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限,因而保证期间的确定就显得至关重要。我国现行《担保法》对于保证期间问题采用的是约定期间与法定期间相结合的法定主义的立法模式,但其仅对法定期间的长度及起算点作了规定,而对约定期间未作任何立法规制和要求。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不约定保证期间及约定不规范的情况非常普遍,对保证期间的完成及其法律效果也存在不同理解。本文认为保证期间的确定,关键在于如何确认其始期与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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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证合同 保证期间 始期 终期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7)05-0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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