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戏剧形态研究的新突破--评《元杂剧演述形态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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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保成.古代戏剧形态研究的新突破--评《元杂剧演述形态探究》[J].学术研究,2001(5):9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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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保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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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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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将戏曲定义为“代言体”。所谓“代言体” ,是指演员进入角色 ,代剧中人说话。这就从文体的角度 ,将戏曲与其他叙事文体如小说、说唱等区别开来。他又指出戏曲的标志是“以歌舞演故事” ,这是从演出的角度说的 ,与“代言体”之说并不矛盾。可以说 ,从此以后 ,我国戏曲才有了较为科学的定义。然而 ,时隔 80余年之后 ,当我们重新审视古代戏曲文本的时候 ,便发现“代言体”说的局限性了。例如 ,南戏、杂剧中的插科打诨 ,有许多是游离于角色所处的情景之外的 ,有的明显带有非剧中人的口吻。仅以上场诗来说 ,鲁斋郎上场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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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0-7326(2001)05-0094-02 |
A Breakthrough of the Study of Ancient Drama's 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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