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兼评公司法第61条之规定 |
| |
作者姓名: | 白莉 |
| |
作者单位: |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 |
摘 要: | 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所要限制的行为 ,从广义上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种行为损及公司利益并且违背诚信原则 ,名为竞争的禁止 ,实为对秩序、公平、合理的竞争的保护。我国公司法在竞业禁止的主体范围、行为特征以及违反后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缺陷 ,应当予以完善
|
关 键 词: | 竞业禁止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9-5330(2003)06-0079-0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