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辨析--以"合同法解释"第9条的理解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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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家勇.未生效合同辨析--以"合同法解释"第9条的理解为中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1,22(4):7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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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家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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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勇(西南民族学院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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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传统的合同法理论上,学者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将合同区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这种区分在我们的合同法中也已得到了事实上的确认.然而,这种区分是否已经穷尽?针对实践中那些应经批准登记方能生效而尚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合同一般有效条件业已具备状态下的合同,即所谓的未生效合同,我们应如何认识和定性?基于理论与实务的双重意义,作者在文章中对未生效合同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辩析与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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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律解释 未生效合同 合同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1)04-0074-05 |
修稿时间: | 2001年3月21日 |
Discriminating about Unoperative Contra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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