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息放贷,判刑定罪没商量——南京首起高利贷案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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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亚生.民间高息放贷,判刑定罪没商量——南京首起高利贷案追踪[J].老人世界,2011(1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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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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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民血泪控诉,牵出高息放贷大案2008年底,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王霞的报案,称她开了家小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于当年6月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向一个叫邵龙的人借款40万,月息为8%,借款时邵龙直接从本金中扣除了1个月的利息3.2万元,实际借款只有36.8万元。40万元本金滚了3个月.她一共付给了邵龙9.6万元利息。8月底,邵龙提出每天要再罚她月利息20%,到了9月,她再也付不出当月的利息,只好按照邵的要求再写一张借条,写明利息包括超期的罚款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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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市公安局 放贷 高利贷 民间 追踪 定罪 判刑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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