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赋权何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以四川战旗村村社组织再造过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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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龙,张新文.村社赋权何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以四川战旗村村社组织再造过程为例[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109-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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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龙 张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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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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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质量视角下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18BGL171)。*为通讯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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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拥有多维复合型权力的村社组织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不同来源的村社赋权塑造了乡村治理能力的不同面向。基于村社赋权的分析框架,对四川战旗村村社组织再造过程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村社组织的权力来源于乡土社会、国家与市场的递进式赋权。首先,乡土赋权是一种内源性的赋权,村社内生的土地资源与社会资源赋予村社组织丰富的实践权力,形塑村社组织的连带式治理能力,促进村庄社会秩序和公共价值的再生产。其次,国家赋权是一种“能促性赋权”,即通过党建、试点、项目赋权赋予了村社组织能动性的政治权力,强化村社组织的统合型治理能力,建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最后,市场赋权遵循着一种嵌入性赋权的逻辑,在资本、人才和技术赋权的过程中为村社组织提供可持续运作的市场权能,增强村社组织的经营型治理能力,有利于在维系乡村治理秩序的基础上促进乡村发展与共同富裕。因此,无论是乡土社会,还是国家和市场,都要注重赋予村社组织可支配的资源与权力,在此基础上增强村社组织的治理与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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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社赋权 乡村治理 治权 村社组织再造 |
收稿时间: | 2022/11/11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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