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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百万美元投资移民
引用本文:马强.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百万美元投资移民[J].华人时刊,1998(21).
作者姓名:马强
作者单位:全美移民律师学会
摘    要:美国1990年移民法规定每年提供1万个名额给创造就业机会的商界人士,这就是大家通常听到的百万美元投资移民。简单说来,百万美元投资移民的条件有三条: A、申请者投资100万美元(高失业区50万美元); B、创造10个就业机会; C、在2年内合法经营。 下面详细讨论这三个条件: 一、投资金额 百万美元投资,顾名思义,需要100万美元。在州政府认定的高失业区,50万也符合条件。同时,申请人需要证明,所投入资金来自合法途径。如果申请人所在国禁止将外汇汇往境外,申请人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汇出外汇的证据,这样的资金也会被移民局视为非法。证明注入资金来源合法的资料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公司或个人的报税单或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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