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连带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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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军,廖新仲.论连带义务[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5(4):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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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军 廖新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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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电大宿州分校 2.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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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连带义务与连带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本文揭示了连带义务的内涵 ,并对其进行了定义。本文认为 ,连带义务具有牵连性、权利性、中介性等特点 ,其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及其它法律事实 ,从外示的形式角度可将连带义务分为平行型和附从型两类 ,并对研究连带义务的法律意义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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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连带义务 内涵 特征 法律意义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1)04-0044-04 |
On Joint Obl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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