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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治权的行使主体和实施客体
作者姓名:
徐至善
摘 要: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在民族区域自治中起中心作用,是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地方性事务的主要标志,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重要手段,是衡量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根本尺度,是民族自治地方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大家都公认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在这一共识的同时,人们对自治权的行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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