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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兵书记”一审被判12年
作者姓名:谢冰
摘    要:以“为庆升官全城大阅兵”而闻名的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毫州市委原书记李兴民.10月22日被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56.4万元、美元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是今年以来,安徽省公开宣判的第一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关 键 词:没收  一审  干部职务  判处  受贿罪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美元  毫州市  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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