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投票表决制”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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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进.实行“投票表决制”如何?[J].人才开发,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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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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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去年以来,襄樊市所辖的谷城和南漳两县,大胆改革党委研究干部时的传统表决模式,在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即“投票表决制”,充分尊重和保护了党委成员的民主权利。同时,较为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据不完全统计,两县先后通过“投票表决制”表决干部432名,其中同意任用422名,否决9人,缓议1人,工作运行效果和干部任用质量较之以往都有明显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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