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所有制一个人所有制一股份制——从一个侧面对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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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招顺,李石泉.社会所有制一个人所有制一股份制——从一个侧面对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思考[J].社会科学,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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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招顺 李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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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科院世经所
(陈招顺),上海财经大学(李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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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历来采取两分法,将生产资料所有制分成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私有制,另一种类型是公有制。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种公有制又有两种基本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这种分法和提法的正确性,就象几何学的公理一样,几乎没有被人们怀疑过。最近,学术界出现与此不同的意见。于光远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今年第1期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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