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西方主流法学流派对理性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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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新举,申永贞.论现代西方主流法学流派对理性的解读[J].广东社会科学,2012(1):11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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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新举 申永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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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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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西方主流法学派———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的形成发展与理性含义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体现为,现代西方的主流法学流派都是建立在对理性不同含义的解读之上的,具体体现为:自然法学派建立在对理性本体论意义解读之上;分析法学派建立在对理性方法论意义解读之上;社会法学派建立在对理性效果控制论意义解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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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性 解读 自然法学 分析法学 社会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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