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主义“表现美”及其图像意识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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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伟胜.论现代主义“表现美”及其图像意识内涵[J].广东社会科学,2012(5):183-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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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伟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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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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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转向’与视觉文化研究”(项目号08CZW007);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项目“视觉文化转向与当代美学的转型”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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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立体主义、未来主义以及抽象派等为主要代表的现代主义,其审美形态不是传统的“再现美”而是“表现美”,它是依据艺术家内在的审美感觉逻辑创造,一种具有独立自足的形式有机体的美,这种审美体验昭示出现代城市大众已抛弃了有距离观赏、品味的传统审美习惯,而按照新奇、轰动、同步、渴望行动来组织社会和审美反应;在现象学层面上,从图像表象角度审视现代主义的图像意识内涵,不仅可以深化对现代主义艺术审美内涵的理解,而且还能够揭橥它们为什么采用复合视点法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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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代主义 表现美 都市体验 图像表象 复合视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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