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广州府海防同知职能之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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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宏斌.简论广州府海防同知职能之演变[J].广东社会科学,2012(2):9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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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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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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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府海防同知是在虎门和澳门受到英国、西班牙等国兵舰威胁情况下设立的。自1744年4月被批准设立之日起至1849年8月葡萄牙人"钉关逐役,抗不交租"为止,广州府海防同知对于澳门的行政管理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权责十分明确,有效地捍卫了中国主权。而从1849年到1887年,该海防同知尽管从法理上仍然拥有对澳门民番事宜的行政、司法管理权以及对进出口澳门港船只的稽查权,实际上已经无法履行其职责,名不副实。从1887年到1911年,该海防同知完全丧失了对澳门的控制权,只有一些兼辖事务,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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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州府海防同知 澳门 职责 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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