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决证立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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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知文.司法判决证立的理由[J].广东社会科学,2012(4):25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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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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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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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判决证立的积极理由是人们接受司法判决正当性的有效根据,其在简易案件和疑难案件裁判中有多种表现形式.司法判决证立的消极理由是导致法律论证本身和司法判决不具有正当性的论据,是法官应该避免适用的理由.消极理由有多种类型,批判性检验是其识别方法.应当建构全面的司法判决理由评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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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判决证立 积极理由 消极理由 理由评判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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