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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满两年,法院就得判离婚吗
摘 要:
我与陈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感情较好。生有一女。2006年3月,陈某的公司想调他到外省市的分支机构工作,陈某征求我的意见,我表示支持。此后陈某一直在外地工作,每年过春节时才回家。2012年春节陈某没有回家,之后也一直未回家。不久前。陈某突然回来向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陈某则说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多时间,按婚姻法规定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得判离婚。请问:我们的情况属于夫妻分居吗?是不是夫妻分居满两年一方想离就得判离?
关 键 词:
离婚
法院
时间
生活
夫妻分居
分支机构
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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