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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因经济状况恶化免除对前妻的经济帮助
摘    要:编辑同志:1998年我与前妻经法院调解离婚,同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因前妻当时已退休,且单位效益一般,每月仅能领取退休金420元,而我每月工资加奖金可拿1200元。在法院的主持下,我们订立了经济帮助协议:由我每月支付300元给前妻,直至前妻再婚为止。此后,我按调解书的规定按月给付前妻300元。但今年4月,因邻居用火不慎引起火灾,我也受到牵连,家庭财产付之一炬。而同时我也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退休工资为912元。为此,我拒绝再付钱给前妻。但她扬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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