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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形态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对一类家族企业制度变迁模式的探讨
引用本文:王明琳,何圣东.第二形态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对一类家族企业制度变迁模式的探讨[J].浙江学刊,2003(1).
作者姓名:王明琳  何圣东
作者单位:浙江行政学院 (王明琳),浙江行政学院(何圣东)
摘    要:当代家族企业的制度变迁是一个收益的非帕累托改进过程 ,不同的行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 ,有时严重的利益冲突会使某一类家族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性同意 ,从而使诱致性制度变迁成为不可能 ;同时 ,由于政府强制力缺乏合法而有效的途径介入 ,强制性制度变迁也无法实施。在谈判仍达不成一致同意的情况下 ,业主会凭借个人权威 ,通过强制手段继续推动制度变迁进程 ,从而使这类制度变迁呈现出一系列既不同于诱致性制度变迁 ,也不同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现实中的制度变迁表现为一个连续分布的光谱 ,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只是这个连续光谱的两端 ,这个光谱的中间还存在其他形态的制度变迁模式。

关 键 词:制度变迁  诱致性  强制性  家族制企业  产权结构变革  业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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