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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罪过形式探析
作者姓名:马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没有不法侵害,也就没有正当防卫可言。只有在不法侵害是真实地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着这样的情形,即一个人确实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却误认为存在,因而对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无辜损害,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假想防卫。理论界对于假想防卫是否存在故意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假想防卫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只能是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对于假想防卫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 键 词:假想防卫  认识错误  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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