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国土资源”联姻“村村通”群众看电视就能看到土地法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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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刚,邓志勇.苍溪县“国土资源”联姻“村村通”群众看电视就能看到土地法规知识[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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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刚 邓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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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农房,严禁农民提供宅基地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建设用地……”春节期间,记者在苍溪县陵江镇光明社区采访时注意到,苍溪电视新闻播放着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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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 电视新闻 苍溪县 知识 法规 村村通 土地 面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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