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行政职能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
| |
引用本文: | 邬沧萍,孙鹃娟.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行政职能促进老龄事业发展[J].老龄问题研究,2006(6):1-7. |
| |
作者姓名: | 邬沧萍 孙鹃娟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
| |
摘 要: | 从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第一次公开提出人口老龄化问题至今已有25年。1982年成立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1995年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1999年起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我国老龄机构的设立反映了党和国家对老龄问题的重视,但从机构的职能和定位也反映出对老龄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又折射出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认识以及政府在老龄化过程中的责任认识还不充分,工作还不到位。
|
关 键 词: | 老龄事业 工作机构 行政职能 老龄工作委员会 人口增长问题 老龄化问题 老龄问题 人口老龄化 共青团员 共产党员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