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心理轨迹上的艺术进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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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建民.论人类心理轨迹上的艺术进化[J].江苏社会科学,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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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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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文化厅影剧文摘报 副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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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世界上有各种繁杂纷乱的艺术形式,诸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装璜、书法等等。这些艺术,不仅外部形式各异,而且在性质上也都各具特点、互不雷同。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观察,把这些纷繁的艺术形式集中归并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类别,这就是一般常说的艺术分类法。迄今为止,比较有影响的艺术分类大约有以下几种:其一是把艺术分别概括为“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包括雕塑、绘画、装璜、舞蹈等。它的特征是,这些艺术必须诉诸人的视觉器官;而“听觉艺术”则指音乐、诗歌(古老的诗歌都是唱诵的)等。它的特征是诉诸人的听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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