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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粮食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摘    要:最近,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发出了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粮食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问题的通报》的通知,指出,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监察部,国家统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河北省粮食局1988年违反《统计法》,虚报1亿公斤农业饲料粮销售量,修改1987年粮食年度全省粮食销售统计数字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为严肃纪律,河北省人民政府已对省粮食局的错误在全省通报批评。通知强调,河北省粮食局违反《统计法》,虚报粮食销售量、修改全省粮食销售统计报表,其错误性质是严重的。应当指出,在统计工作中,类似的问题决不是个别的,这种弄虚作假的错误做法,不仅违反了《统计法》,违背了统计职业道德,也背离了党和政府一贯提倡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任其发展下去,后果十分严重。各级统计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从河北省粮食局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循统计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千方百计地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对那些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以权定数”、“以数谋私”,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篡改统计报表;对敢于坚持原则的统计工作人员刁难、压制,甚至打击报复等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会同统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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