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霍”辨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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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志翘.“挥霍”辨义[J].学术研究,1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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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志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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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二“何儒亮”条(出《国史补》):“唐进士何儒亮自外州至京,访其从叔,误造郎中赵需宅,自云同房侄。会冬至,需欲家宴,挥霍云:‘既是同房,便令入宴。’”人民文学出版社《太平广记》于“挥霍云”之“霍”下校云:“霍疑儒”。按,校语无据,校者将“挥”看作动词,为“指挥”义,将“霍”作为“何儒亮”儒之误字。于是“挥霍”便成了“挥儒”即“指着何儒亮”之谓。然进士姓何,名儒亮,文中不云“挥何”,亦不云“挥儒亮”,而单言“挥儒”,文法上断无此例。实为校者未明“挥霍”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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