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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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这次普查,来掌握各类单位地区分布、登记注册类型、规模结构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划城乡建设等提供基础信息。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及其所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内容包括各类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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