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欧盟将航空业纳入了"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但"欧盟航空减排指令"的相关规定对第三国的航空器产生了域外管辖的效果,有侵犯他国主权之嫌。域外管辖问题在国际法上存在一定的争论,实践中各国往往基于不同的理由为其法律的域外管辖效果进行辩解。在"美国航空运输协定案"中,欧洲法院依据属地理由和"后果主义",试图维护"欧盟航空减排指令"之域外管辖效果的合法性,但其法律推理难具说服力,因而不能排除欧盟单边措施违反国际法的客观事实。依据国际法和欧盟法,中国可以从单边、双边和多边层面采取各种应对措施,以迫使欧盟改变其指令中的不合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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